見鬼了我居然被迫這樣的浪費我的時間。
說實在的,浪費時間浪費生命還算好,
更慘的是在裡面見到的,比「浪費」還要誇張,
那根本是在消耗!
老一輩子的人總是有一種觀念,
「當完兵的才算是真正的男人」
但我現在要大聲的說,幹,屁!
也許以前的時代,對每個小孩子來講,
當兵就是他接觸到大社會的第一步,
要在軍中學會許多的做人處事的道理,
也會有代代傳下來的傳統。
因為時間也長,你非得學會,非的融入不可,
那裡就是你的家!
但現在呢?
每個人都只是過客,真正的主人(志願役)卻一個比一個混。
在軍中學會的不是做事的方法,是如何打混如果閃,
大家學會的是如何不盡力,不盡心。
為何?
因為在這裡,沒有公平,也不需要公平,也不會有人爭取公平。
因為你只是過客。
結果呢?
事情永遠是會做的人在做,做的快的人呢,就馬上接手下一份工作。
其他呢?Who care!
我把事情交給一個不會做的人,他沒做完,是我被罵,
我罵他,他又不會痛,那我要找誰來做事情?
當然是會做事的那個衰鬼啦!
你覺得,這種環境,能讓人學會什麼嗎?
學到的東西,對這個社會有幫助嗎?
我想,台灣社會的男人越來越不可靠,
「當兵」這個活動要負上很大的責任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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